米粒av 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,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。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,实现受理、办结、公示、公告等,实现“企业少跑腿,网上多跑路目标。
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
联系电话:024-23448671
| 处室名称: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| ||||||
| 项目名称 | 202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汽车租赁 | 预算金额 (万元) |
0.5 | |||
| 项目内容 | 厢式货车,运输及搬运宣传周活动宣传品,包括15个展板(100mm*2000mm)、宣传册、宣传品、展示产品等(含搬运费),6天。 | |||||
| 承接主体条件及服务项目要求 | 承接主体须为合法注册的汽车租赁企业,按需求提供车况良好、保险齐全的车型,配备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和搬运人工,并承担车辆调度、行车安全、途中应急保障及日常清洁消毒等全程服务。 | 承接主体类别 | ☑社会组织 | |||
| ☑企业 | ||||||
| ☑事业单位 | ||||||
| ☑行业协会商会 | ||||||
| ☑机构 | ||||||
| 购买方式 | 询价 | |||||
|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、开启时间及地点 | 截止时间:2026年5月27日;开启时间:2026年5月25日;地点: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| |||||
| 联系人 | 任洁心 | 电话 | 024-23447652 | 地点 | 沈阳市 | |
| 填表说明: 1.“项目内容”应简要描述购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、质量标准要求。 2.“承接主体条件及服务项目要求”填写承接项目的主体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条件、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项目的质量要求等。 3.“承接主体类别”可以多选。 4.“购买方式”填写政府采购或非政府采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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